日前,中国知识产权人起诉日本电视台侵权播放中国电视剧一案启动赔偿诉讼程序。证据显示,在日本电视台播放的涉嫌无授权中国电视剧多达500部,总数达到近9000集,包括《还珠格格》、《激情燃烧的岁月》、《永不瞑目》、《武林外传》等多部国内热播的电视剧。
说到知识产权诉讼,我们往往听到的是外国知识产权人针对国内的知识产权诉讼,而很少听说国内针对国外个人或者组织侵犯我们的知识产权的诉讼。因此,作为中国对日发起知识产权诉讼的第一起案件,此举无疑是一个可喜的进步。
以往,我们遇到国外的侵权行为,往往置之不理或者担心成本高不去起诉,要么在不了解对方法律的情形下仓促诉讼,这样往往使得自己吃亏。这次,面对日本电视台的侵权行为,国内的知识产权人积极起诉,可以说赢得了主动和初步的胜利。
这次诉讼最重要的意义就是进一步唤醒了到国外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国外的商家到中国诉讼、要求保护其知识产权的案例多,并不表明国外的商家侵犯我们的知识产权的事件少。以商标权为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内地至少有15%的企业商标在境外遭到抢注,如云南“红塔山”在菲律宾被抢注、北京“同仁堂”在日本被抢注。去年,天津狗不理集团经过多方努力,终于让日本大荣株式会社主动放弃了12年前抢注的“狗不理”商标。相信此次中国知识产权人对日本电视台的诉讼具有双重效应,首先会让外国的侵权者警醒,不敢随意侵犯中国的知识产权,其次也从另一方面增强国人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